奉化区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社科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主题社科普及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1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学会处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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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作为“强国复兴有我”——社科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主题社科普及活动之一,在青云村文化礼堂以及滕头村南广场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社科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主题社科普及活动。
在活动中,宣传员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展板展示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简称“社科条例”)的相关内容,并耐心的为村民讲解宣传资料及展板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健康、环保等知识。同时,活动还设置有奖互动的环节,吸引村民群众积极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据悉,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真”“情”“实”“意” 的工作理念,勇担社科使命,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之际,奉化区社科联在2024年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社科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主题社科普及系列活动,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农村文化礼堂、社区公园等基层公共文化场所为主阵地,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形式,普及社科条例相关规定以及包括地域文化、法律、环保等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活动期间,累计开展主题社科普及活动1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