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社科院联〔2021〕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甬政社联〔2004〕7号)规定,启动2022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标准
1.我市社科工作者或以我市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且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
2.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和论文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3.列入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原则上作者自主选择出版社,确有困难的,也可由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帮助联系。市社科院(市社科联)资助每部著作出版经费4-8万元,具体资助金额视申报和评审情况定,超出部分由作者或作者所在单位承担。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户籍在我市,或在我市有固定工作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市外人士合作的申请者,我市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凡由我市多名作者集体创作的成果,应以著作出版时封面署名的作者名义集体申报,如果以其中一位或者几位作者名义申报的,须经未列入申报名单的作者签署书面意见,并表明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90%以上成熟的书稿,且余下的10%已经有三级以上写作提纲。已送出版社,并签订出版合同,尚未支付出版经费的,亦可申报。
3.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资助,同一著作同时申报省和市出版资助且同时获立项的,市级所立项目自行撤销。
4.申请著作必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出版政策规定;文字量一般应在20万字以上,图片数量适当控制。
三、申请材料
1.《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一份,《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五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申请表和活页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两部,包括前言、后记、注释和目录,封面及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
四、相关要求
1.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和程序。
2.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其他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
3.经评审列入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作者须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修改,同时将书稿电子稿交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出版。出版时,须按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2022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10×1000mm/16。出版后,及时送交20册至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
4.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8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科研管理处联系人:严雪松,0574-89292090;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531室;邮编:315066;电子邮箱:2569736955@qq.com。
附件:1.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
2.著作内容提要(活页)
宁波市社会科学院(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8月4日